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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去年酒駕,被判處社會勞動

人如果一倒楣,那什麼事情都可能會發生。

去年八月中旬晚上,我在家裡喝酒,凌晨四點多打算要睡覺了,想起還停在我家樓下的機車,如果不先移到安全的停車格,那麼隔天鐵定會被樓下店家的一些無良員工牽來牽去,到最後搞不好找不到了;就算找得到,倒楣一點的就會發現被移到紅線區,然後被警察開了張違規停車。

所以在睡覺前,我去把樓下的機車騎到巷子口的停車格停,順便在那的便利商店買包煙。

車子剛停好,鑰匙才剛拔下來,兩個警察就走過來了,我心想:這裡是我住的地方,所以這區域我還蠻熟的,警察很有人情味,好好的求情一下應該就沒事了。

但是,當他接近到我可以辨識出衣服的時候,幹,這下完蛋了,是保安大隊的,當然,我也是極力的解釋我的情形,儘管如此,那兩個警察壓根就理也沒理我,想當然爾,交通大隊送了酒測器過來,這一吹…..乖乖,酒精濃度達1.26毫克,然後就這麼,我就被帶上車回他們的秘密基地了………..囧

過一個月開庭之後,我不知道法官會判我多重,但是我知道以我這樣的酒精濃度,肯定不會輕,所以我就準備等著判決書,但是等到今年五月,判決書依然沒有寄到我家裡來,這下就怪了,不過雖然怪,我也就算了,反正拖一天是一天。

五月十三號下午一點多,我正在家裡睡覺,我老妹跑來給我敲門,結果是便衣刑警要來把我抓走,說我都沒到案執行,所以已經被通緝了要被拘提,我還真著實嚇了一大跳,後來,就被帶走了。

在貴陽街的執行處內的暫時拘留室內,警察問我說有沒有帶錢?有帶錢把罰金繳一繳就可以走人了,哇咧…..這時候我能帶幾百塊就不錯了,所以我問他多少錢?一聽哇咧靠北啊~拘役二十天加上易科罰金十三萬四千,如果連拘役也要易科罰金,那總共是十五萬四千…..媽的誰身上會帶這麼多錢啊…………….= =

後來警察跟我說,如果今天下午四點之前沒有準備好錢,那就要進去關了,但是我之前匆忙換衣服被帶走,不小心就忘記帶手機,跟他們借了電話打回家跟我媽說:我要進去關了,因為我沒那麼多錢,我連一千五都沒有,哪來的十五萬。

但是如果我進去關154天,我那些動物怎麼辦?家裡沒人懂得怎麼照顧,被抓的這麼匆忙,我怎麼可能有時間把這些動物託給朋友?更何況我還有一整間店的動物需要照顧啊!!!

這時突然間我似乎看到了一道曙光,拘留室的警察跟我說,等等還會再開一次庭,叫我可以在那時候跟檢察官求情,看能不能判個易服社會勞動就算了。

過沒多久,我就帶著手銬被領到樓上的簡易法庭…..其實說真的,那也不是法庭,反而根本就是個辦公室,坐在辦公桌前被大吼大罵,我一直聽她嚷著去關去關啦,你被通緝了還有什麼話好說…..不啦不啦的………. 😥

而我就一直裝可憐,我說我一直都沒收到判決書,那位法官(?)就把一份文件大力的往我面前甩過來,咦?還真的是判決書耶!!!

原來,現在的郵差真的很懶,懶到爆,懶到真的會害死人,這麼重要的東西你根本就沒有親自送達就隨便寫一張郵件招領通知書貼在門上,就把判決書直接送到派出所去,晚出晚歸的我怎麼看的到啊!!!!

心理這麼想,那位法官繼續罵,我繼續裝可憐,我說我還要開店,我說店裡一堆活體寵物,如果妳這麼直接就要我進去關,那些動物怎麼辦都會死掉。

她繼續罵繼續罵,一邊嚷著既然你平常都待在店裡,為什麼當初的通訊地址不一起寫出來,你動物死掉關我什麼事…..不啦不啦……….。

不過,罵歸罵,爽了之後,她最後還是判我易服社會勞動了,後來我被帶到樓上的觀護人辦公室,填寫了一堆資料之後,叫我五月二十八號回來報到,然後,我就回家了。

五月二十八號當天回去報到,要交勞工體檢表、胸腔X光的醫生證明、大頭照四張、哪天有空可以勞動的預先排班表;然後他們給了我一份資料,簽了幾個名之後,再叫我六月七號早上去深坑鄉公所報到,其實過程只花了差不多一個小時。

接下來,就是正式要開始接觸易服社會勞動的時候了,之後我會再把社會勞動的過程寫下來,因為每個有社會勞動經驗的人,所服務的地點不一定是一樣的,所以感覺與流程也不一定會相同。

 

※後   記:結果我的朋友跟我說,我已經是非常好運的,哪有人被通緝了也被拘提了,還可以被判社會勞動…..這麼說也沒錯啦,但是154天…..得勞動924個小時,而且排班只能排星期一到星期五,六日不能做,這會嚴重打亂平常的工作與生活的,有正常工作的人,有幾個老闆會讓你這麼請假呢??

 

我只能說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警察是很奸詐的,很會陰我們這些平凡老百姓的!!!!!

訪客留言

12 thoughts on “因為去年酒駕,被判處社會勞動

  1. ㄟ……………..那群蹲在那裡的是什麼東西?你不知道那是什麼喔!官………..是官啦!喔!…………………官喔!

    我去他媽的!你們官還有一個最大的在…..關啦!一群不知名間疾苦的官!一群家裡有錢只會讀書的官!

  2. 如果我去關154天,那些動物真的就完蛋了,

    不然,我是真的想乾脆進去關一關算了,該還的總是要還。

    現在以我的狀況,能找工作嗎??我想很難。

    因為不會有那種公司可以讓你這麼請假去社會勞動的。

  3. 不,我可能比較運氣好,

    第一次報到是在深坑鄉公所,當然,那時候有一些人都是被分派到那,

    而我剛好被分派到松山清潔隊,離我家很近,我想,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XXDD

  4. 唉…….

    所以民不與官爭,千古不變的道理,

    就算你爭了,小蝦米對大鯨魚,勝算??

    哈哈哈~~~

    人生啊…..自討苦吃還是自討沒趣??

    算了,其實我也不想爭了,安安穩穩的讓我過著平凡的生活吧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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