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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這篇之後,您還認為拿鼠兔餵蛇是錯的嗎??

剛剛在奇摩新聞中發現一篇新聞,我把它貼到這裡的新聞區來了:
http://reptile.helzone.com/reptile/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3

我覺得很哭笑不得,不過看在其他人士中,確實會比較礙眼,是蠻有爭議性的話題啦,只是,蛇吃鼠兔是有什麼問題??

把它做成罐頭食品就沒關係了吧?? 不過要蛇強灌人工食品??那對蛇也不人道啊~!!

影響台灣形象嗎??不是吧~!!飼養爬蟲在歐美國家與日本等人家可比我們更流行,少見多怪的應該是我們吧??

不過說真的以商業性的做出公開表演那確實不是一件好事情,我當然是很不以為然,
不過蛇也要吃東西,在寵物店裡,這種戲碼天天都在上演,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什麼叫做此風不可長,難道蛇就不是動物喔?? 說真的蛇是招誰惹誰了啊?? 可憐的台灣,就是有這種白癡媒體在胡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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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是喜歡貓狗鼠兔多的戰勝喜歡蛇的,就是那些幼稚的 “愛牠就別吃牠” 之想法

老鼠(我在這邊指倉鼠、黃金鼠那些寵物鼠)、兔子飼養的人相當多,年齡層也普遍較低

所以就成為了 “拿一般人在飼養的鼠兔來餵食蛇類是一種相當殘忍的行為”

曾幾何時,當你看著家鼠被老鼠夾、黏鼠版黏在那邊往生時,又有幾個會說 “老鼠好可憐喔” ??

我想我從今天起開始喜歡豬了,我們來宣導豬好可愛喔,我們大家應該不要吃豬肉~~XD

不就是食物鏈嗎??幫幫忙人類別再把這些東西拿來大作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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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一個很好的例子……….。

我想有些朋友應該定期或不定期都會收看國家地理頻道、Discovery和動物星球等頻道吧~!!

我們可以看到一些爬蟲學家深入棲地找蛇找蜘蛛,卻也跟當地居民一起吃蛇、蜘蛛,

這是為什麼??愛牠請別吃牠嗎………….?? 入境請隨俗吧~!!

我想,人類只要能吃可以吃,根本沒有資格談什麼物種不該殺,什麼動物最該死。

如果以自然界的萬物生存法則來說,其實最該死的,就是人類。

人類是打亂食物鏈的罪魁禍首,也是破壞自然生態的推手,因為文明,因為每派保育團體自以為是的觀念,我們都變了。

面對自然生態、依照人類基本習性來走的話,適當的使用地球上的資源而不濫用才是我們要討論的問題。

連這個都沒想過,一味的來談什麼動物不該殺嗎……….??

有沒有想過,植物也是生物??有沒有想過,我們喝的每一口水、吸的氧氣中都有無數的微生物??

人類,面對現實吧,依照本身習性走不就是了,何必為自己帶來無謂的矛盾??

文明與知識是用來約束人類本身的行為,了解其他物種的需求的,因為如此,我們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我們應該背負最大的保護責任。

而不是單方面的、選擇性的、自以為是的,我喜歡貓狗,所以我們不應該吃牠、殺牠。

這種文明在我看來,比起其他如狐獴、大象或獅子這種社會性的動物來說,根本還不如。

 

訪客留言

6 thoughts on “當看完這篇之後,您還認為拿鼠兔餵蛇是錯的嗎??

  1. 可是公開場合餵食蛇吃小動物

    真的有點慘忍吧!!

    那麼可愛的小白兔被拿去餵蛇

    真的誰看了都會想哭吧!!

    可能你每天看已經麻痺了

    對我們這些人來說有點慘忍 

    還是有廠商要製作蛇罐頭的吼!!

    這樣就不會慘忍了   一0一|||

  2. 人類就是眼不見為淨,非吾所弒不算殺。

    狗吃罐頭吃乾糧不可怕,被做成罐頭乾糧的動物也不可憐,因為飼主沒看到血肉,所以不以為意。

    然而活生生的被吞了就叫做可憐,我認為這種心態很不好,萬物皆靈,沒有什麼特別靈。

    公開場中,如有教育意義的表演,我認為很好,不過以該篇新聞來說,確實商業噱頭大於教育,

    這一點,我當然、絕對的嗤之以鼻、非常不以為然。

    然而媒體的報導,卻更讓我想吐,因為他們連最基本的求證與知識都不具備,盡會耍白痴。

    妳的報導,可以客觀,別人噱頭,我希望媒體可以學術點,而不是瞎起鬨,人云亦云。

    這種媒體,只會教壞囝仔大小,讓台灣民眾對動物與保育觀念越來越愚蠢。

    不管如何,那是政府的事,那是台灣風氣的事,我想改也無法改變。

    很感謝妳是在我部落格中第一個回應的朋友,很高興認識妳。

  3. 阿修羅您好,

    無意間發現您的部落格,又無意間發現這篇文章。

    下面的超連結裡,有一位名為~龍的傳人~的人,對我說了一堆「忠言」,

    而我對他的回應裡舉的例子竟與您的例子不謀而合﹝狗罐頭與植物﹞!

                                  這裡!

    我發現我們在這方面的想法挺相似的呢!

     

    啊!

    您直接看上面超連結裡的文章也許看不是很懂,

    可能要先看過這篇才行….

  4. 跟那種從小關在水泥叢林、自以為看幾本書喝過一點墨水就自以為對生命價值很懂的人扯一堆根本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要比生命價值,先請將自己(人類)設想為動物界弱肉強食中的一份子,才有資格來稍微講一下。

    如果你已經可以設身處地的將人類視為跟其他生物競爭的對手,你就會發覺人類是多麼可恥不要臉,無論是保育與保護,你已經幾乎沒有資格再說什麼。

    保育動物與保護動物觀念是不同的,我曾經跟那種自以為是的動物保護人士對嗆嗆到他們無話可說,其實我也不是故意的,就像你那篇一樣,部落格是一個抒發自己想法的區塊,只要沒有傷害到他人,別人實在沒資格來干涉我們的想法不是嗎。

    沒人叫他們來看,不喜歡就別看,實在很討厭他們來留那些有的沒有的,因為這種事情,是一種循環,你跟他們講三天三夜,可能三年都講不完。

  5. 蛇在野外獵食是蛇的事,養蛇的人為了蛇殺一堆生命就是養蛇人的事,然後如果哪天不想養蛇了又到處亂放,造成生態浩劫,這也是養蛇人的事不是嗎!?想想看為了養蛇付出多少生命,其實總歸一句愛養蛇就要幫蛇背業障,不要發生事情了在當事不關己甚至怪在蛇身上甚至棄養,簡單的說如果養蛇人不想養蛇亂放一通,結果咬死其他動物,這錯還是得由養蛇人承擔的,為什麼!因為蛇是養蛇人養的,自然要由養蛇人自己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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